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计划等。
5.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6.行政权利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要部署执行等情况。
7.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重大项目、业务信息等情况。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中国昌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changyi.gov.cn。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16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6-721232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13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昌邑市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16楼
邮政编码:2613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6-7212322
传真号码:0536-7198122
电子邮箱:cysjyjbgs@wf.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上级监督机关为: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昌邑市平安街1669号
邮政编码:2613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7211908
传真号码:0536-7213284
电子信箱:cysfbxxk@wf.shandong.cn
2.行政复议机关为:昌邑市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昌邑市交通街68号
邮政编码:2613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7211702
传真号码:0536-7211702
电子邮箱:cyssfjbgs001@wf.shandong.cn
3.行政诉讼机关为:昌邑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昌邑市平安中街91号
邮政编码:2613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7228415
传真号码:0536-7228415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最新修订) 05-15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03-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01-16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12-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 07-1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07-17
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编制并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cysxxgk/)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邮编:261300,电话号码:0536-7212322,传真号码:0536-7198122,电子邮箱:cysjyjbgs@wf.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强化了行政权力监督,扩大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内容,根据《条例》规定和《潍坊市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明确说明了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以及公开时限等信息,及时通过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昌邑教育网进行公开,让广大群众能从更多渠道了解教育情况,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330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其余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4条;在昌邑教育网公开信息680余条,在昌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0余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邑分厅进行政府采购事项14项,采购金额1185.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市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其中,网上申请及传真申请1件,主要涉及小学初中毕业人数、学校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为准确规范答复申请人,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调整了《昌邑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公开专栏信息管理。根据单位职能,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分类,调整信息发布目录,做到信息与目录一致,方便群众查阅。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之前,确定公开属性,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信息向社会发布之前,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信息安全。三是强化人员培训管理。重点抓好专职人员培训,开展了新修订《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事项内容及时进行了调整说明,明确公开内容和申请答复时限。2019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专题会议4次,参加培训人员460余人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
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项目科室设在局信息调研科,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人员1名),负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采集、上报及公开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及基层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公开工作,构建起“市、镇、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一年来,市教育和体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三个平台。一是“中国昌邑”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中国昌邑”网站子网站“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三是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昌邑教育”。教体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考核制度等,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保证了平台正常、有序运转。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保密审查、信息管理、信息更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根据上级安排,参与网站内容检测4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对各镇街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提高各单位负责人对政务工作的认识。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群众公开责任人信息。四是通过深入基层学校调研、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19年,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基层调研3次,召开专题座谈会2次,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2次。
(六)建议提案办理
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题中设立专门栏目公开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统一发布格式,方便群众查阅。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事项10件,政协委员提案事项18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18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8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分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组织本系统内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处理能力。二是备案梳理网站及教育新媒体,规范了网站、教育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三是督促学校及时发布和更新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信息。
(二)2019年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二是未能认真学习颁布的新条例,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一定滞后现象。三是教育信息发布面不够广。
(三)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等有效举措,指导信息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新条例、新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学校和有关科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进一步规范信息提报、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22日
市教育和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现将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组成。我局将于2019年3月底前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邮编:261300;联系电话:0536—7212322;电子邮箱:)。
一、概述
2018年,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项目科室设在局信息调研科,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采集、上报及公开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及基层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公开工作,构建起“市、镇、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一年来,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及时发布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学生管理、重大活动、招生考试等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热点焦点信息和动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度和覆盖面,确保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信息,获取教育资讯;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昌邑教育网”有关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和教育动态,不断加大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市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学校及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并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总结通报;同时,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市教育局将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通过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昌邑教育网进行公开,让广大群众能从更多渠道了解教育情况,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政策法规方面,主要公开国家及省市教育有关政策、划片招生、学生资助等规范性文件;业务职能方面,公开部门职能、科室分工、热线电话等信息;工作业务方面,公开教育要闻、党务公开、基层采风、基础教育、教育督导等信息。一年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教育信息260余条,在昌邑教育网公开信息620多条,在昌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70多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教育快讯、教育惠民等各类公开信息260余条,有效提升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是在省市级教育网站进行公开。在省教育厅、潍坊教育信息港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中及时公开各类教育信息近190多条,有效提升了昌邑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在昌邑教育网、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通过“昌邑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昌邑教育”,及时公布关于教育的各类信息800余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教育知情度和满意度,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
四是编发工作简报。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编发了《内部情况交流》《安全信息》《教研信息》《中小学党建》等信息简报,定期宣传和推介系统内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抓实抓牢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建立三级审查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保密审查规范。
(四)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有五个途径。一是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二是昌邑市教育局网站;三是潍坊教育信息港;四是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五是微信公众号“昌邑教育”。2018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00多条,其中在昌邑教育网公开教育信息620余条,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260多条,潍坊教育信息港及省教育厅网站公开信息190余条,在昌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70多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贴近百姓、服务民生上还不够全面、细致,个别关注度高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是个别学校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数量和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教育信息宣传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把保障广大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牢固树立教育便民、惠民、为民服务意识,及时公开发布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划片入学、招生考试、重点工作、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热点焦点信息,不断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学校和有关科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进一步规范信息提报、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价。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等有效举措,指导信息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昌邑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6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育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市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现将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组成。我局将于2017年3月底前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邮编:261300;联系电话:0536—7212322;电子邮箱:cyjyj7198122@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项目科室设在了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采集、上报及公开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及基层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公开工作,构建起“市、镇、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一年来,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以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及时发布公开教育教学、学生管理、重大活动、招生考试等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热点焦点信息和动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度和覆盖面,保障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信息,获取教育资讯;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昌邑教育网”有关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和教育动态,不断加大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市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学校及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并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总结通报;同时,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市教育局将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通过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昌邑教育网进行公开,让广大群众能从更多渠道了解教育情况,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政策法规方面,主要公开了国家、省市教育有关政策、划片招生、学生资助等规范性文件;业务职能方面,公开了部门职能、科室分工、热线电话等信息;工作业务方面,公开了教育要闻、党务公开、基层采风、基础教育、教育督导等信息。一年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教育信息180余条,在昌邑教育网公开信息900多条。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收到19条,办理19条,公开2条。
(三)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教育快讯、教育惠民等各类公开信息180余条,有效提升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是在省市级教育网站进行公开。在省教育厅、潍坊教育信息港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中及时公开各类教育信息近210多条,有效提升了昌邑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在昌邑教育网进行公开。通过“昌邑教育网”,及时公布关于教育的各类公开信息900余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教育知情度和满意度,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
四是编发工作简报。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编发了《安全信息》《教研信息》《中小学党建》等信息简报,定期宣传和推介系统内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抓实抓牢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保密审查规范”。
(五)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二是昌邑市教育局网站;三是潍坊教育信息港;四是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016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90多条,其中在昌邑教育网公开教育信息900余条,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180多条,潍坊教育信息港及省教育厅网站公开信息210余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贴近百姓、服务民生上还不够全面、细致,个别关注度高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是个别学校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数量和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教育信息宣传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把保障广大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牢固树立教育便民、惠民、为民服务意识,及时公开发布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划片入学、招生考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热点焦点信息,不断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学校和有关科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进一步规范信息提报、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考核评价。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等有效举措,指导信息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昌邑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
附件3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教育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市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市教育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方面组成。我局将于2017年3月底前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yi.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邑市文昌北路;邮编:261300;联系电话:0536—7212322;电子邮箱:cyjyj7198122@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向向家长、向社会各界公开,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建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由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将项目科室设在了局办公室,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及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及基层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公开工作,构建起完善“市、镇、校”三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一年来,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完善机制。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务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获取各类信息。
3.注重工作实效。以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要求各单位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同时,切实加强教育内部网站建设,依托“智慧教育”工程,不断完善“昌邑教育网”系统,并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4.加强监督考核。市教育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学校及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并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同时,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的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市教育局将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内容分别公开于网上和公示栏内,让群众能从更多渠道了解教育情况,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近年来制定的关于规划建设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业务职能方面,公开了内部职能、办公电话、部门文件、规章制度、投诉电话等信息;工作业务方面,公开了教育动态、工作进展、基层采风、基础教育、教育督导等信息。一年来,共计公开各类教育信息136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昌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教育快讯、教育惠民等各类公开信息200余条,大大增强了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
2.各级教育网站。在省教育厅、潍坊教育信息港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中及时公开各类教育信息近260条,有效提升了昌邑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昌邑教育网。通过“昌邑教育网”,及时公布关于教育的各类公开信息900余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教育知情度和满意度,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
4.编发简报。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编发了《安全信息》《教研信息》等简报,定期宣传和推介系统内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程序和分工,保证了审查程序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公开的所有信息均经过了严格的保密审查。
(四)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二是昌邑市教育局网站;三是潍坊教育信息港;四是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016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60多条,其中在昌邑教育网公开教育信息900余条,市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200多条,潍坊教育信息港及省教育厅网站公开信息260余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在贴近百姓、服务民生上还不够全面、细致,个别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更新不及时,信息数量、质量需要提高。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教育信息宣传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信息公开数据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涉及我部门公开信息的规范梳理。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建立起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昌邑市教育局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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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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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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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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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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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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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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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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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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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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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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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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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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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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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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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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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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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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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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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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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