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市重点联网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潍坊市公安局关于对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的要求,需对我市重点联网单位基础信息数据进行集中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单位
全市接入互联网或单位内部架设局域网的行政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备案方式
各部门、单位登录昌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下载《昌邑市重点联网使用单位备案信息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备案要求
各单位填写好《昌邑市重点联网使用单位备案信息表》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昌邑市公安局网安大队(邮箱:ccecguanghui@126.com)备案,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联系人:陆光辉,联系电话:15866591590,7187780。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