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鲁纪发〔2011〕28号)精神以及《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鲁经信政字〔2011〕548号)要求,掌握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情况,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建立潍坊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情况月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实施情况,于10月14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附后)各一份(电子版)报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科)。
二、从2011年11月起,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月报告制度。每月10号之前汇总并提报最新工作情况及《报告表》(电子版请至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jxw.weifang.gov.cn/JXDT/TZGG/)。
联系人:胡延年、王洋,电话:8538909、8538809(传真),电子邮箱:wfdzzw@163.com。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